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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璟璟
近日,山西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发布关于禁止露天烧烤的通知。通知中提到,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晋城市城区建成区范围内露天烧烤或为露天烧烤提供场地、设备。违者将处以罚款。针对网友对该通知的质疑,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相关领导正在讨论,至于是否会做出调整并不清楚。(中新社)
当撸串如此之深地嵌入了大众消费与生活的日常,这样一份强势而略带挑衅意味的禁止令,着实颇有冒天下之大不韪之感。
的确,不少地方开展空气污染治理,都会拿“烧烤”做一番文章。这其中的逻辑很好理解,毕竟烧烤这一烹饪方式,确实是会产生污染物排放的。为了尽可能减少其影响,各地都采取了针对性举措。比如说,推动淘汰炭烤,引导“炭改电”“炭改气”的转型;或者根据空气质量“见机行事”,在重污染天暂停“碳火烧烤”……诸如此类的举措,大致还是得到了商家和市民的广泛认同的。
相比于其他地方的做法,晋城的新规,无疑要极端得多。其过于执着于把治理的重点放在“场地”而不是“燃料”上,这本身就是让人迷惑的。露天烧烤,当然会造成“油烟滚滚”直排空气。但也应该看到,环境生态体本身就是有一定的容纳和自净能力的,苛求“零污染物排放”,现阶段并不现实。“露天烧烤”这一体量极小的污染物源头,对于一地整体空气质量的影响,其实是微乎其微的。对此一禁了之,在“成本与收益”维度,是否合算?
时至今日,“露天烧烤”已成为重要的消费场景和社交文化。在很多地方,市民阶层中露营、野炊成为新风潮,与此同时,城市管理部门,也有意放开和规范“商业外摆”,在此大背景下,“露天烧烤”必然也理应有自己的一席之地。晋城逆势而为封杀“露天烧烤”,一方面会给营商者带来直接的“利益损失”、给市民造成明显的“快乐剥夺”;另一方面,这一临时起意的决策逻辑,本身也是缺乏尊重、沟通与科学论证的。
“禁止露天烧烤”,却没有给出有说服力的、自圆其说的解释,甚至没有任何回旋余地、过渡空间。如此这般,强加于人的、单向度的“禁止”思维,有悖于现代公共治理的包容、审慎精神。须知,露天烧烤绝不只是空气污染治理课题,同样也是市场营商、市民生活的重要一环。之于此,本该多方权衡,尽量统筹兼顾才是。当我们信奉所谓的烟火气,便应有正视、接受和妥善处置“滚滚油烟”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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